補交社保有時效嗎
作者: 來源: 日期:2022-08-10 09:57:52 人氣:52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處進行勞動,用人單位有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如果沒有繳納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其進行補繳。
一、補交社保有時效嗎
有的,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爲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二、社保欠費的危害
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侵害參保人員權益,直接削弱基金支撐能力,加重了中央和地方財政負擔,影響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最終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此,應該高度重視欠繳清理工作,採取多種措施保證社保基金應收盡收。爲維護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權益,強化徵繳清欠工作,經辦機構接到超過《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第一款2年的追訴期投訴後,一般也按程序進行受理。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爲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企業的侵權行爲是持續的,職工可隨時尋求勞動監察保護,且不受追溯時效限制。你可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舉報維護自身權益。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